如上文所述,如果将假设改变,那么结果可能会发生10倍、20倍的改变。而设定一个大家都认可的数值又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。总之,我认为,现阶段是无法准确评价出比特币恰当的价值的。相比之下,更重要的是比特币对“原有支付手段的替代程度”是多少。
BA报告”中认为:“比特币会占电子商务支付手段的10%,在国际汇款中能够发挥着相当于西联汇款公司一半的作用
我认为这个估计有些保守,它将比特币的使用主体只局限于个人,而没有考虑到比特币能够替代银行结算业务的可能性。
尤其是关于国际汇款这方面。西联汇款等汇款公司都属于银行以外的汇款主体,使用者以个人为主。但是,如本章的第一节所叙述的那样,在企业的进出口业务中涉及的国际汇款的金额要比个人大得多,而这片领域基本都被银行所独占着。
如果这片领域能够被比特币所替代,那么将会产生极大的影响。2012年西联汇款的收入为57亿美元。这个数字仅占有关贸易的国际汇款收入60兆日元的1%。也就是说,如果比特币占领了所有有关贸易的汇款业务,那么就会需要“BA报告”中200倍的比特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