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硬币为数字货币证券监管指导框架

By | 2016年1月27日

六十万二千零一

中心硬币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研究和宣传中心在美国,最近发布了一个监管框架,以提供适当的监管框架的情况下,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安全。

这份报告的作者是范Valkenburgh彼得,硬币为中心研究中心主任。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前者测试投资合同的框架,以及证券管理的基本政策目标。

范Valkenburgh描述硬币的工作中心是要找到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的关键变量,并通过相关的软件社区的运营和维护,显示投资者或用户的风险。

本文考察了这些变量,并解释了它们的深度。进一步映射到这四个要素,前者的测试,以确定是否数字货币是一个类似的证券,因此需要调整。

本文的主要思想是类似于比特币这样越来越多的以数字货币为中心,类似于侧链使数字货币锚,而类似于以太网这样的分布式计算平台,并且不容易符合证券的定义,而不需要通过证券监管来解决,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风险的可能性。

Valkenburgh范说,

“我们发现,一些规模较小,更可疑,或一些具体的数字钱的设计可能确实是符合证券的定义。”

本报告的目的是帮助证券监管机构将创新名称的名称,确定欺诈行为。

中心的硬币是由货币集团的创始人Barry Silbert数字投资和货币集团最近收购的CoinDesk数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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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摘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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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告全文注释和参考,提供了一个概述有关数字,货币和相关技术,并详细讨论了它们的功能,优点和缺点,还提供相关的监管指导。

该报告还包括变量,可能会影响用户和投资者的风险,包括软件和社会变量,包括透明度,中心和发展利益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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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者的检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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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. W.J. Howey有限公司建于1946的决策标准的确定投资合同。被告Howey公司在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公司,约500亩,每年的橘子,其中一半销往各地投资者。Howey公司与投资者签订了“土地出让合同”、“服务合同”。联邦最高法院认为,法官对证券的存在,无需寻找正式的股票证书,只有正式回归有形资产的存在,如实际持有的橙色可以。同时,我们要放弃形式,注重物质,把重点放在经济形势(现实检验经济)上。

法院提出一四要素,包括测试方法,即所谓“Howey标准”:“所谓的投资合同的证券法是指在合同、交易或计划,某人。(1)使用资金进行投资;(2)投资于一般企业;(3)仅由于第三方努力的努力,(4)期望获得自己的利润。“(个人被导致投资于共同企业的期望,他们将通过发起人或其他人的努力获得利润)本标准适用于本标准适用于本案,最高法院支持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三项规定,即“证券法”和“证券”的定义,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。

在这种情况下,投资合同被认定为确定“证券”的万能药,那些在“证券法”的问题上存在争议,由原告以“投资合同”的名义诉诸于证券法来解决。根据司法实践,被认定为“投资合同”。威士忌存放库文件,黄金和白银的投资计划和俱乐部会员资格。

正文:对http://www.coindesk.com/coin-center-bitcoin-securities-report/
作者:
丹尼尔帕尔默,译者:失控的恭亲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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